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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招聘400人,9月11至13日

2017-08-29 找工作☞ 珠三角招聘求职

为不断满足税收现代化建设工作需要,进一步推进国税系统人才队伍建设,经批准,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招聘人数、岗位

国税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国税系统工作人员400名。招聘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《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》(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文字“我要报名表”,即可获得下载完整岗位表

二、报考条件

1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2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;

3、良好品行;

4、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;

5、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、专业、技能资格条件;

6、18周岁以上、35周岁以下(1981/8/31至1999/8/31期间出生),全日制研究生(非在职)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(1976/8/31以后出生);

7、符合回避有关规定;

8、现役军人、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;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或刑事处罚人员、被开除公职人员,在各级公务员招考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、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人员,公务员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(单位)工作人员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,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人员,不得报考。

9、境外高校毕业生在面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材料。

10、岗位表要求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截止2017/8/31。

三、报考程序

(一)报名

1.报名方式。考生在人事考试局门户网站(http://www.gdrsks.gov.cn)登陆报名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名。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9:00-13日18:00。

2.报名要求。报考人员需按照公告规定条件、时间进行报名,应详细、认真阅读公告、岗位表,准确把握招聘条件、岗位要求,诚信报名,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,自行在报名网站上打印准考证。本次网上报名,招聘机关不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人工初审,由报考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信息进行自动匹配。对恶意干扰报名人员,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。

3. 成功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情况于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之内对外发布。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没有达到1:3比例,相应减少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,至满1:3比例为止。通过审查人数少于3人,无法达到1:3比例,取消该岗位。

4.报考咨询。设置咨询电话(020-38352223),安排工作人员接受咨询,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(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)。

(二)笔试。

1.科目为《通用能力测试》,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相关基本素质、能力要素。安排在2017年9月中下旬进行,地点为广州市。时间120分钟。

打印准考证、笔试日期、考场安排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局、省国家税务局单位门户网站另行通知。

考试当天无法出具报名时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,报考人员应说明缘由,填写承诺书,服从关于重新采集照片、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方面安排,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2.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人事考试局信息系统查询成绩。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。成绩总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
(三)面试

1.确定面试对象。面试对象根据成绩高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︰3比例确定,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,同时进入面试,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,不能进入面试。未达1︰3比例岗位,不进行调剂。将在省人事考试局、省国家税务局单位门户网站公布面试对象名单和相关事宜。

2.确认面试意愿。面试对象应按照面试公告规定时间、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,如面试对象提出弃权,在报考同一岗位且成绩合格人员中,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。

3.现场资格复审。复审安排在面试前3个工作日内进行,集中审核地点为广州市。面试对象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弃权岗位,不再进行递补。

4.集中组织面试。面试安排在10月上旬进行,面试地点为广州市。面试日期、考场安排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局、省国家税务局单位门户网站另行通知。

(四)体检与考察。

1.确定体检对象。按岗位,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额确定体检对象。

考试总成绩=笔试×50%+面试×50%。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,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,则依次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。

计划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:3岗位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、考察。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60分。

2.体检。严格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组织体检。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,可提出复检要求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复检只能一次,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体检对象提出弃权或者经过复检仍不合格岗位,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确定体检对象。

3.考察。按照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。

(五)公示与聘用

根据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人员,进行公示。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

期满,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招聘人员。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,予以聘用;对有严重问题查有实据,不予聘用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,暂缓聘用,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
拟聘用人员应在省国家税务局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到,未按规定报到,取消聘用资格。公开招聘人员安排在事业单位工作,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。

四、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。

原标题: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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